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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广州新城十大实时优惠政策鼓励投资优惠办法

——广州新城十大优惠政策

房天下综合整理  作者:kshi   2013-08-07 11:03

[摘要] 一、按照《关于印发疏附县鼓励投资优惠办法(试行)的通知》(疏政发[2012]8号)和《关于印发疏附县给予广州新城项目及其进驻商户的优惠办法(试行)的通知》(疏政发[2012]9号)文件内容,充分落实相关优惠政策,主要有如下三方面(具体以政府文件为准):

广州新城十大优惠政策

一、按照《关于印发疏附县鼓励投资优惠办法(试行)的通知》(疏政发[2012]8号)和《关于印发疏附县给予广州新城项目及其进驻商户的优惠办法(试行)的通知》(疏政发[2012]9号)文件内容,充分落实相关优惠政策,主要有如下三方面(具体以政府文件为准):

1、对进驻商户自取得笔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年至第五年给予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地方分享部分全部金额的财政资金扶持,第六年至第八年给予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地方分享部分50%的财政资金扶持。

2、对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自取得笔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在享受上述财政资金扶持的基础上,给予5年实际缴纳增值税地方分享部分50%的财政资金扶持。

3、对直接从喀什疏附广州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购买商铺或商铺发生首次交易的(其中包括以个人名义购买商铺),给予实际缴纳契税地方分享部分全部金额的财政资金扶持。

二、对入驻广州新城的商户(包含自购自营和租赁自营),可在广州新城国际物流园按其所用商铺面积1:1的比例给予优惠租赁配套仓储,并可按照综合成本价加10%的管理费标准购买产权仓储和配套用房,享受优先选房的权利。

三、对入驻广州新城的商户(包含自购自营和租赁自营)使用商铺面积300—400㎡的,提供一套公租房;使用商铺面积401—600㎡的,提供两套公租房;使用商铺面积601㎡以上的,提供三套公租房。公租房前三年免租使用,后按疏附县政府统一优惠标准收取租金。

四、物业管理优惠政策:物业管理缴费标准为1.9元/㎡/月(以商铺产权面积为准)。2013年6月28日前一律免收物业管理服务费。

五、广告位使用优惠政策:凡在广州新城正式营业前入驻的重点商户(营业面积大于500㎡),经审查可优先提供适当面积户外广告位使用。

六、建立商品运费补贴机制,对入驻广州新城客户进出的商品实施运费资金补贴,并争取铁道部门铁路运输专项资金、专线专列支持,争取零运费,使客户运输成本尽量降低。

七、政府设立投资服务“绿色通道”,在广州新城开设专用服务窗口,为入驻广州新城的商户提供一站式服务,优先快速办理工商登记、报关商检、房产交易和税务登记以及户口迁移和子女就读入学等手续。

八、开设周边八国商品展销区,对前期入驻的国际商户免租三年,由县政府免费提供配套住房。

九、在已挂牌的“自治区商贸物流产业园区”基础上,加快申报办理广州新城“边境经济互市”、“综合保税区”、“海关监管仓”等审批手续,将限度为客户解决对外贸易通道问题。

十、凡入驻广州新城客户享受移动信息化最优优惠政策:年付费780元,享受4M宽带,固话,中国移动手机话费,数字电视4项信息化组合优惠。

来源:地方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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